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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克制化颠倒(古籍摘录):五行生克之变
本文为七政四余古籍摘录,原文辑录自《七政四余古传星命典籍》等传统星命文献,逐字保真、仅作标点与排版整理,供研习与对照之用。命理推断请结合全盘,切勿执一而论。
生克制化颠倒
正五行 ①
水生木,又生炁;火生土,又生计;木生火,又生罗;金生水,又生孛,罗生计,又生土;炁生罗,又生火;孛生炁,又生木。土计生金,金扶月,金水孛扶日。
水克火,又克罗;木克土,又克计;金克木,又克炁;土克水,又克孛;计克孛,又克水;炁克计,又克土;孛克罗,又克火;火罗克金,木炁蔽日,土计掩月。
正五行之变 ②
木正旺则畏金,太旺又借金以成其器。火正旺则怯于水孛,太旺又借水孛以杀其威。土正旺则忧乎木炁,太旺又借木炁以疏其硬。金正旺则嫌于火罗,太旺又借火罗以化其顽钝。水正旺则妨于土计,太旺又借土计以防其浸淫。且寒日偏替于金水,而素月独隆于火罗。摘奥经云:“冬水辅阳,水借光温暖,而太阳则凝寒矣,主克父。夏水辅阳,阳借水滋润,而水则枯涸矣,主短寿 ③ 。”耶律楚材云:“如木为财而在春,春木本旺,旺而逢生,不几生之太过乎?以富断之则误矣。盖春木宜逢金,夏宜逢水,秋宜躔木,冬宜躔火。反是,非天地之中和,恐不免于贫,命主等星亦如之。再以月论,春月,火罗照之,不明不燥,金水扶之有光。夏月,逢金无益,值木亦损,不惟土计是凶,即火罗亦难,惟水孛扶之,斯元精不散。秋月,独畏土计,不妨独行,亦喜金水以助华。至冬,失之太寒,金水孛皆忌,火罗相照为美。”合此二书观之,一一皆可类推。
生杀星论 ①
生我者为恩星,为母曜。克我者为难星,为杀星。果老谓:生杀作吉凶之根。如木为主用,见金克为凶,遇水生为吉,其理固然如是。
但于中生之者而无益,克之者亦无妨。假如冬月水木相生,夏季火土相资,此所谓生之者无益也。故云:三冬之木,遇水而寒。九夏之土,逢火而燥。又如春季金木相克,夏令水火交战,此所谓克之者无妨也。故云:金木共躔,春有利名秋必折。水荧同步,冬须破落夏能成。观此生克之理,兼四时而论之可矣。
然谈星者要活泼融通,始得其妙。所谓智者如盘中之走珠,愚者按图而索骥。如若执恩星以言福,拘难星以决祸。此所谓胶柱鼓瑟,刻舟求剑。此等之学未足与议也。
生杀者即恩难星也,生中不生,如水生木,水被土伤,则水不能生木矣。克中不克,如火克金,火被水制,则火不能克金矣。此二条乃发明生克之意,其余可以例推。
生克制化论 ②
论星最重生克制化,生我者为恩,克我者为难,我生者克难为用,我克者生难为仇。以此断人祸福,无不验者。但生克制化,圆通活变,亦贵精于取用耳。
如恩星一般照命,有大富,有小富。难星一般照命,有贵有贱。又有恩难混杂处,而荣枯不同。恩难同宫照限,而生死不同。此际正当细辨。盖恩难并行,而化难生恩,则难从恩论。如仇来破恩生难,则恩从难论。
须先于身命二主星所躔,定其轻重。次看空冲刑害虚实,寒暑昼夜如何。恩星司令,阳星昼现,阴曜夜逢,又躔生旺之乡,朗照身命田财官福,乃以吉断。虽有难星,不为我害矣。如难星司令,阴星尽现,阳曜夜逢,又躔刃煞之乡。侵犯身命、田财、官福,便以凶断。虽有恩星,不为我福矣。
又有煞星有用,则险处发福。倘恩曜为灾,则吉处遭殃。假如子宫命,木为财,寅宫命,金为福,此则难星有用,遇之反不为灾,多主掌握重权,不吉之吉也。但要身命高强,合格近恩耳。又如丙子年丙申月甲午日丙寅时。安命子宫,一木守之,为四干化曜之福禄,所谓一星满用,终为贵显吉人也。
又有身强煞浅,假煞为权者。假如金为命主,与火同躔于申宫。申乃火病之地,金旺之乡,且合起申子辰水局,则金得权而火失令,火反为我用也。
又有近处被克,而远处逢生者,发福较迟。假如命在亥,金守命宫本凶,而命主木星却躔别宫,逢水孛滋生为吉也。
又有近处逢恩,远处被克者。假如命在戌,木守命宫本吉,而命主火星却躔别宫,逢水孛夹克为凶也。
凡恩星若陷仇宫,或为仇星所伤,或与他星相战,或党于余星,皆无力也。难星当头秉令,或为仇星所党,或与他煞相并,尤可畏也。
《天官五星》:
又有明杀暗杀,险处获福。如木为命主,与金同守寅宫,火居午地。金星方与火交锋 ① ,不期木星牵惹午火却来制金,反为吉兆。凡恩星纵显,而再见无功。仇难虽轻,若再见必死。假如子宫立命,土为主星,限行寅宫,三方见一火,独罗乘旺,必然发福。若行限到午,再见火罗,则无再发之理也。又如子宫命,以水木为仇难,而坐于寅宫,行限到此,而流年再见木炁,又如木炁与太阳同宫则克父。盖太阳原忌木炁,而子命又以木炁为难也。与太阴同宫则克母,惟值天空庶可解耳。
制化论 ①
星曜吉凶,系于生克。生克玄机,存乎制化。故若察其制化,辨其生克,则吉凶昭矣。凡命以生者为恩,克者为难,制难为用,党难为仇,余奴为忌,是以逢恩生为吉,难克为凶。
假如命坐已,以水为主,诸宫皆作水论。以金为恩,逢恩为吉。若金星在命宫,则断受福。在财帛,则货财充足。在兄弟,则得兄弟力。在田宅,则受祖业。在男女,则有子。在奴仆,则得奴仆力。在妻妾,则妻妾美。在八煞,则少灾厄,在迁移,则出外受福。在官禄,则主得官。在福德,则主有福。在相貌,则主貌美。若论福之轻重,以恩星强弱推之。
以土计为难,逢难为凶,则断艰苦,或多疾病。在财帛,则断破财。在兄弟,则兄弟少力。在田宅,则破祖业,或不受祖业。在奴仆,则小人不足,奴仆不忠。在妻妾,则妻妾丑,或多疾,或刑克。在八煞,则破相压身。在迁移,则奔走路途而亡。在官禄,则剥官多厄。在福德,则无福禄。在相貌,则破相,初年难阕,或寿不远,或初年不读书。若论祸之轻重,以难星强弱推之。
然有恩守田财而无福,有难守田财而发积者。如立命未,辰为田宅,土计为难,泊在田宅。此土力能藏金,可许积财受荫,否则白手成家。如立命子,酉为田宅,火罗为恩星。守照酉宫,火罗居于金乡,纵使受荫,限度稍弱,便有成败。立命戌,酉为财,木炁恩星守之,酉为木怒之地,必然福轻无财,不可以恩为论。是盖据其各宫之生克,以为喜忌,故与诸宫喜恩忌难之义相背也。若又究其恩用衰旺制化能否,而入于颠倒之妙,则其用并行而不悖矣。
得用以制其克者,其凶可免,得恩以化其克者,反凶为吉。是吉凶之报,虽定于生克,而吉凶之变,实迁于制化矣。又有制而不能制者,先制其制也;有化而不能化者,反化其化也。
假如火命用土以制水,而先有木以克土,则上不能以制水矣。用木以化火,又以金以党水,是水岂能为木之所化乎。
有生中不生,克中不克者;有不生却生,不克却克者。
生中不生。如水能生木,或木被金伤之重者,木全无气,不受水生。或水被土伤之甚者,水即无气,不能生木。故水木虽若相生,而何相生之有。是谓生中不生,不可遽谓其生也。举水木为例,余皆仿此。
克中不克。如土能克水,水得金生之力者,水生乘旺,土不能克。或土被木克之甚者,土既受伤,无力克水。故水土虽若相克,而何相克之有。是谓克中不克,不可遽谓其克也。
不生却生。如金逢火制,本不能生水。或土来入垣,反火生土,而土生金,则金却能生水矣,非不生却生者乎。又土不能生水,而土旺实能生金,则土能生金,生金则水生,是亦不生却生者也。
不克却克。如土逢木制,本不能以克水者也。或火来入垣,反为木生火,而火生土,则土却能克水矣,非不克却克者乎。又火本不能以克水,而火旺实能克金,则金不能生水,而水亦受火之克,是亦不克却克者也。
有克而不敢克,犯而不敢犯。累于犯而不生不克、不制不化者,有制其犯而能生能克、能制能化者。
有克而不敢克,如诸星不敢犯令,令星不敢克驾也。
犯而不敢犯,是余奴不犯令主也。夫诸星既不敢克令,则余奴不敢犯令。令星亦岂敢犯驾也。
累于犯,是主为余奴所犯。如金命,则土不能生,火不能克,水不能制,火木不能挡煞。
制其犯,是余奴受克,则土能生,火能克,水能制,火木能挡煞。
或谓计奴犯土,木来临照,何谓克奴而不及其主。盖土计同宫,煞星来克,此正所谓余奴敌煞,本主得以自如,故复能生克也。然煞克主奴,亦有分辨,如煞近奴,则为余奴敌煞;煞近主,则是主受煞矣。煞既克主,则奴亦得以自如而逞其生克,此因奴主同居,所以吉凶混论,而不必分辨矣。
有垣局临照,无生无克,无制无化,而宿度通达,来生受生,来克受克,来制受制,来化受化者。
本宫三合,本无生克制化之星,而宿度有生克制化之曜。如木坐火度,则来生火。火在木度,则受木生。如火坐金度,则来克金。如金在火度,则金受克。所谓恩度恩通,仇度仇达是也。
有生犹未生,克能胜生而至于克者。有克原无克,生能党克而亦致于克者。
如土本生金,火令之末,土方受生而不能生金,则火克之势,尚能胜土之生,所以金犹受火之克也。如木本克土,而守照原无木克。若当水旺之令,则能泄以党木,而土亦受克于木矣。
生生者不生生,而不生生者能生生;克克者不克,而不克克者能克克。如水能生木,若水与炁同宫,则水往生气,而不来生其所生之木,故必无炁以窃生,则水来生木,而能生其所生矣。如水本克火,若水与罗同宫,则水去克罗,而不克其所克之火,故惟无罗以敌煞,则水来克火,斯能克其所克之火矣。
生克之变无穷,而吉凶之迁靡定。须极其万变之玄微,而研其一致之定用。则所论生克,尽造化之妙,所告其吉凶,达鬼神之机。至命至诚,斯其至矣。
制化赋 ①
命惟一理,人为物灵。五行纬天,生克无定。二气赋命,生死不齐。二十八宿横天腹为经,五行错天而行为纬。虽取用多门,而参考则一,详观制化,更识安危。
五行有生中不生,克中不克,不生却生,不克却克者。故取用多门,然正观互观,参考未尝不会于一,故人命安危可得而知也。五行相克为制,相生为化。制是用星制难,使不克我。化则克我者,化而生我矣。所谓制不如化是也。
富贵双全,盖是用星克难。贫寒一世,都缘仇主伤恩。
如身命限遇难,得用星同守,或于对宫、或三合拱照见,则难逢用制,可以富贵。如身命限遇恩,有仇星同守,或于对宫,或于三合拱照,则恩以仇伤,多致贫然。须分彼此旺相休囚,及空实窃陷断之,方尽其受。
《星学大成》:如午安命,木炁为难被金克,罗被水克,是用星克难也。立命子宫,火为恩被水克,罗为次恩被孛克,是仇主伤恩也。
恩居四正定超凡,难若当头应值祸。
四正谓命田妻官四宫,恩星居之,不落空、无耗窃,得时生旺则主享福必矣。当头谓对照命垣者,难若居之,得祸为甚。若命主飞出别宫,逢恩遇生。或难星被制化,或空亡、耗窃、失时则祸轻,否则损身丧命矣。
《星学大成》:恩用二星守命,会妻男田财官福是也。如难星当头照命不吉,无救倒限,有救疾病破财。
忌仇照命,非过房离祖,则异姓同居。仇难临身,非庶出偏生,则填房入舍。或刑伤骨肉,或出身贫寒。要明大化之机,不可一途而断。舍此取彼,认假成真。
忌谓四余星之奴也,如奴之与主遇,煞难固能拒敌,逢恩用亦能窃耗,乃主星所忌,故曰忌。难谓克我之星,难则力能逞来克我,以为我害者,故曰难。仇则受我之克,而势不能自行报复。于是或伤我恩,或生我难,或勾引我用。若有仇恨而然者,故曰仇。凡忌仇照命,与仇难临身者,轻则过房庶出,重则出身寒微,甚或刑伤骨肉,其间造化,不止一端。必须看其吊起飞来,得时得局,财帛、官禄等星有气何如,则真假不清,而取舍可定矣。盖日父道也,月母道也,父廪气,母怀身。故太阳为命主之由,太阴为身之主。四余非正气之星,故与仇难临照身命,或有伤残骨肉,而身命亦因之以受克者矣。
难星若临田宅位,断无祖业。恩星若居田宅宫,多荫田庄。
如土命田宅在酉,木难临之,则无祖业。火恩临之,多置田庄。余宫皆怕难喜恩,田宅为父母宫,父母亦同此论。
《星学大成》:官福、田财、命宫主星,逢生坐实,财吉,反此则凶也。吉里藏凶,便是恩星受制,凶中反吉,盖缘难星居降。
受制居降,谓恩难失时,或落空亡,或被耗窃,或三方对照有星制克。如土命遇火罗单行,生我则吉。木炁单行,克我则凶。计奴同行,则不能为祸福。然或木炁火罗遇秋冬生,或木炁躔金局金度,火罗躔水局水度,或年日月时四柱恩难值空,或驾前空、流年空。三方对照火罗见水孛,木炁见金星,皆是受制居降。故逢恩不为吉,遇难不为凶。
难星秉令限宫,终身成败。破碎刑伤财库,衣禄艰辛。
行限宫遇难星得令无制,则成败多矣。
仇恩如会主无成,忌难同行反有福。
如土命遇火罗单行,生我身命、限主,而三方对照或会水孛,则恩星受制,安得有成。遇木炁单行,克我身命、限主,而三方对照我余奴,则难自舍我克彼,岂不为福。
《星学大成》:忌难同行自相克,反吉。恩星到限忌亦到,则破害。
引鬼入室,贫不自聊。化难生恩,福亦非小。
难星为鬼,仇能引之。如土命,木炁失时失局,而三方对照水孛,生起木炁,克我身命限主。重则伤身,轻则贫乏。遇木炁单行居高强、得时、得局,而三方对照遇火罗,则化难为恩。非惟富厚,又且荣华。
一说:如子命,水孛守命,木炁合水孛拱照,主贫贱一世。难来生恩,反福。
恩逢用至,不作战克之危,难会仇来,应主刑伤之厄。 ①
如土命火金相逢,虽主战克,而恩用皆我所喜,故不为祸。若他命火金非恩用则危矣。水木相逢,似无刑克,而木炁为难,逢水孪生之。克我益重,决主刑伤。
仇守限而遇恩来,祸生不测。难当头而逢用制,福却难量。
凡仇皆能制恩,凡用皆能克难。如土命,水孛守限,而遇火罗单行照合,则恩星受制,转福为祸。木炁当头,而遇金星照合,则难星受制,转祸为福。然须看时令垣局得失,三方四正救解,强弱论之。
一说:恩守限,遇仇相攻克,大凶。如行限遇难本凶,若是用星正照克难,又大发也。
二母争权,决不为福。两鬼自斗,岂是无灾。
恩纵显重见无功,难虽轻再逢必死。
如恩星单行得局、得令无空耗克制,虽为甚显,只初见之大业,及重见则无功。难星单行失局、失令及空陷,可谓甚轻,然重见之则克重矣。
《星学大成》:恩重当头,得地升殿。仇用遇之,再见无功。
逢恩不发,盖缘恩在仇宫。遇难无凶,系是难居用地。
如土命火罗落水孛宫,躔水孛度,或水局。水孛单行,得局秉令,或三方照合,皆为恩逢仇制,岂能发积。木炁在金宫、金度、金局,金星得局秉令,或三方照合,皆为难星受克,不能为凶。
《星学大成》:单逢恩则发,在仇宫则不发,此以限逢而言。逢限地遇凶难,必然为祸,在用地则吉。
恩居恩地福难测,难守难宫祸莫当。
恩难各居垣局得度,无克制空亡,祸福甚大。
《星学大成》:难守正宫,祸来不小。恩星升殿,发福非轻。
难坐恩宫,转凶成吉。恩居仇地,纵发亦轻。是知造化之机,难尽明言之断。 ①
难星若居恩宫反吉,恩星若居仇宫尤凶。
官星贯日,定为贵显之人。恩用临官,亦是荣华之士。更无驳杂,何用狐疑。须看高强,以推豹变。
如金命,火星为官。木命,金星为官。凡命得官禄主与太阳同宫,乃为官星贯日。若恩星用星与官禄同宫,乃为恩用临官。无驳杂,谓无仇难等星照临。本宫高强,谓得局得时有气,命格最多,举此以例也。
《星学大成》:官禄贯太阳,富贵。恩用二星照官禄宫,尤贵显。亦审虚实强弱。
恩宫纵逢忌曜,也合掀彰。难宫值得用恩,亦能荣显。 ①
如土命以巳午宫为恩,木炁为忌。木炁能生火,是难来生恩,于我无忌,所以地位掀扬而彰显。寅卯为难宫,而火恩能化难,金用能制木,所以身世显耀而光华。
忌难守照,须看三方。恩用照临,先分四正。 ②
凡星不可专看本宫,须用三方对冲兼看,三方次之,对冲最紧。忌难言三方,恩用言四正互见也。忌不止余奴,凡所忌之星皆曰忌,如土命木炁水孛守照,须看三方对冲位上,得金星制木炁,或土计制水孛,或煞克余奴。本主自旺,则凶中反吉。如火罗金星吉星自外来临,亦须看对冲三方有用之星不被伤害,见效甚大。
《星学大成》:忌星三方拱照凶,恩用正照力转重,拱照力转轻。
恩无余气,籍用星以解难。用若当时,任难星而不害。
如土命,火罗失时失局,不能化木难,则我已受伤。须得金星制克木炁,庶乎无事。金星若当时,金星得时得局,别无空耗,任木炁为难亦无妨也。
《星学大成》:水命金为恩,无余气,借木炁二星则富贵。更若太阴守命,虽限逢凶难,不为害也。
向背固宜斟酌,昼夜更当推详。
向背论躔度,昼夜分忌好。如丑命土星临垣,恩火在后来为向,难木在前去为背,故木火同行,祸福皆重。火罗金月为夜宿,计日木炁水孛为昼宿,昼宿夜见,夜宿昼见,祸福皆轻,宜斟酌推详,不可概论。
夫妻本是难星,逢克化反能偕老。儿女主是恩宿,逢生旺反主刑伤。
如命辰水为妻,火为难,若同居齐眉到老。如辰命,土为男女,火星同行,虽相生,终为难星主刑。
恩若坐命,终身有福有权。难若临身,定是破形破相。己身可免,母命难逃。
凡命以身命为主,如土命遇火罗单行,来守命宫,或主星出遇火罗皆为逢恩。须要本宫三方四正位上,别无仇星伤破,且命主健旺,则权福两全。若木炁单行守照,三方对照位上别无制化,定主形相不全,贫穷疾苦。或难强命弱,亦主夭折。
《星学大成》:恩星守命,必然富贵双全。如难星与身命二星同宫,纵然发福,亦主刑伤。
命立土宫,诸星喜躔火度。限行木局,三方须看木星。 ① 木炁高强,祸来无地。火罗交合,福必滔天。
此言命宫乃诸星统领,我所喜者彼亦喜,我所忌者彼亦忌,如土命喜火罗而忌木炁,则诸宫亦喜火罗而忌木炁。官福田财等宫,凡躔火度谓之躔恩,加以火罗照合为福最大。若行限到寅卯木宫,或亥卯未木局,或躔木度既已凶矣。更与三方对照位上,水孛合照,则木炁益旺,凶祸更甚。
六曜五行,制化皆用。三方四正,照临亦切。
此承上文而言,六曜五星各有生克制化,然约而言之,皆随命主而为喜忌。三方谓合拱,四正谓对冲。有化恩者,有党难者,其祸福亦甚切。
青云登第,恩星身命两朝阳。白手成家,命主恩星同会宅。
如土命,火罗与身朝阳,或与命朝阳,别无忌仇等星冲破,且二星得时局,主功施社稷,泽及生民。如水星与金同会于酉,是命主守田宅,得金以生之,主白手成家,田宅为父母宫,又主荫享。
若定其年清举,须看当道禄神。为仇难不第何疑,化用恩登科可必。宜看有无之相杂,庶几议论之无差。
清举则将食禄,故视禄神。曰当道禄神者,是流年岁禄。有化为我命之恩用者,必许登第;化为仇难者,恐不第也。须看原守、命限、流年,有无仇难相杂克害,恩用照临救援,庶几定论无差。禄神如甲寅、乙卯为禄之类是也。再有恩用照临,决然高中无疑。
限行若遇恩星,买田换宅。躔度倘逢仇难,重病破财。或重或轻,有援有党。
此专论限度,盖限度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分。且如土命限行遇火罗,单行必主买田换宅。躔度逢水孛木炁,必主重病破财。然不可一概论,如限遇火罗得时得局照合,又无克陷空窃,谓之重而援,必主发达。倘火罗并行,又失时失所,又有水孛照合克恩,木炁不援,奴计又混,谓之轻而党,岂能发达耶。然论宫而断福,亦须论度而断灾。如行限躔斗木,行箕水是仇难度,主若水木得时得地照合,不见克陷空窃,谓之重而有党,岂不灾病损耗。倘水木失时失所照合,有土计制水孛,金用克木炁,谓之轻而有援,安得重病破财。
难星有党得地,祸不可言。恩星坐实逢生,福尤堪恃。
生平成败,只缘身命有亏。祸福依稀,盖是恩仇相杂。
人生以身命为根本,如二主坐难宫,或弱地,或有难星照临,别无救解,则根本已弱。纵行好限,不过暂时发达,旋复倾败。然此须看吉星所躔在第几度,以量天尺扣算,福德十年,该三度行一年,余可仿推。当应某年月发达,行过则败。或因难星忌星冲破、照合亦败。又人命星辰,难得纯粹,如得纯粹,当主一生发达。若难星专权,则祸患不离于襁褓。若恩被仇混,恩间吉中带凶,凶中连吉,则福不成福,祸不成祸。须以三方对照本宫互看。 ①
命入恩,早年发达。主坐难,到老艰辛。
如土命,土入巳午,为命入恩,主一生发达。土飞寅亥,为主入难,主一生受苦。
申酉命宫,土计会太阴,反能为福。寅卯命宫,身主逢金星,切忌伤身。盖土犯太阴而何妨,虽金助月华亦何用。 ②
命安申酉属金,太阴亦以金论。土计会太阴,是身主逢恩,虽土犯太阴而无妨。寅卯属木,太阴亦以木论。若金与太阴同宫,是身主逢难,虽金助月华而无用。此论诸宫随命主以为喜忌,亦颠倒颠之义也。
《星学大成》:辰酉二宫安命,太阴会土计,乃恩星反言富贵,又不以土忌犯太阴论。寅亥二宫立命,太阴会金炁,谓之安身傍鬼,非金助月华。文人才子,偏求木炁水金。武将忠臣,最重火罗计孛。 ①
木炁主文章仁慈,水金主智慧刚毅,此于文人才子为宜。火罗主威权敢为,计孛主机谋变诈,此是功臣武将所重。亦大概言之,当各随命主而为喜忌也。
土命金限而遇火,火不克金而发财。土命木限而遇水,水能生木而致祸。试举一二,以证玄微。
此又申言诸限各随命主而为喜忌也,盖命主所喜者诸限亦喜,命主所忌者诸限亦忌。由土命观之,而余可类推矣。又午命火喜木炁,金土诸限亦喜,忌水孛罗计诸限亦忌。然午火太阳君象,诸星皆降,惟见水孛主病疾,亦不喜见罗,盖罗乃晦蚀之神,虽不能损亦减其明。朝暮生而逢罗忌,少年或老景眼目无光彩。须宜参究,盖命主譬则人也,诸限皆通十二宫,所有田财官福等位乃人身合有事也,以人身合有之事,可与身份而为二哉。此义玄微,故复举命与诸限,同一喜忌以证之。
《星学大成》:如子丑宫命,行限酉金,乃金旺火衰。盖火生土,土生金,所以得助则福。如寅亥木限,逢水旺,则水助木克土,所以灾生。
限逢难在高强,若无救必须倒限。命值恩居恶弱,如有党亦主名扬。 ②
此申言重轻援党之意。如戌丑土命,木炁守寅卯木垣,及亥子水地,且得时填实,则难星高强。若行限到此,照合位上有金星以制之,火罗以化之,或年月日时及流年或旬空天空,皆谓有救。其难乃免,不然倒限必矣。如火罗失时落空,则恶弱矣,若照合位上有木炁引之,或流木流炁生起火罗,或流年及四柱填实,皆为有党有援。虽居恶弱反乘生旺,亦能显扬。
所以喜者,恩星秉令或逢生。最可嫌者,难星司权兼有党。恩居强宫逢生,行限遇之获吉。难星秉令有党,行限遇之无救。扩而充之,吉凶昭矣。
此时提纲挈领,微露其端。然五行之理,不过生克制化而已。由此而扩充之,则吉凶可以类见也。
颠倒论 ①
语造化之生克,难以执经;悟五行之颠倒,可与通变。生克有经,颠倒无体。执经则不能以通变,而颠倒则未免于拂经。或以所生者颠倒为克,或以所克者颠倒为生,五行拂其生克,而颠倒生焉。非造化混无生克,而竟颠倒也,盖拂其生克之经,而五行为之颠倒者,所以达万殊之变也。循夫生克之机,而造化未尝颠倒者,所以通一元之会也。一元为万殊之统体,而颠倒为生克之玄机,使生克之变,而非通以颠倒,何以神其机,使颠倒之妙,而至于外夫生克,何以成其用。是一元之造化不能以无生克,而万殊之五行真至于颠倒矣。
假如立命于戌,命元属金,是金乃一元之会也。田宅属土,喜火以生之。福德属水,忌土以克之。财帛属木,遇土能制之。此五行生克之经也。然我命属金,则身亦金矣,田宅者金之田宅也,福德者金之福德也,财帛者金之财帛也,是金命万殊之变也。故虽土月同垣,谓之安身傍母,更不论土犯太阴。田宅之土是金而土者也,火不能相生,而反相克,此火之颠倒克土也。福德之水,是金而水者也,土不能以相克,而反有以相生,此土之颠倒生水也。财帛之木是金,而木者也非惟土不为木之所克,而反有以滋木之所生,此土之颠倒生木也。是诸宫喜忌皆随命主以为之矣。
至于诸限喜忌亦然。凡所经行无非金路,故亦皆喜土而忌火,是五行之生克,皆颠倒也。然各主之生克,虽由之以颠倒。而命元之生克,实未尝以之而颠倒。是知颠倒生克还生克,而五行颠倒无颠倒也。颠倒造化最为奇绝,而五星之奥于斯极矣。
五行生克颠倒颠,玄中又更玄;身命属金都是金,最怕火罗侵。
土能生水亦生炁,因金从金类;水为福元喜土生,但依身命行。
火能生土亦生金,上下究原因;五行颠倒举一例,触类尽其义。
假令命主火也,恩主木也,凡恩诸宫皆喜见之。如恩木会土颠倒,不以木性克土,而反谓木能生土。然论木颠以生土者,须火得地、乘时、逢生,有颠木之势,则木从之,拂其克土之性,而颠以生土矣。如火失地、失时、受制,则火之力衰,不能降木,其木焉能拂性,以不克土,而颠以生土也。是知木之颠生土者,非木也,火也。视其火之强弱,木之降否,然后可以语其颠倒之理。若执以恩木同土,而遂谓木颠生土,误矣。如恩之颠杀以生命,杀之颠仇以生恩,其义一也。
吉凶杂论 ①
一凡火罗在子丑不克金。金在巳申不克木。木炁在卯戌不克土。土计在辰酉不克水。水孛在寅亥不克火。此从克而生化也。
水土同度,不战于申。水火同度,不战于午。土木同度,不战于辰。此从其制也。
论五星相生 ②
火宜独居,生星不宜重见。如木生更不宜见炁。
木喜相生,须要得时。如秋木落陷,水孛同生,则木浮矣。限行煞地,加浮沉,主水厄。
凡相生要得其时。不宜太过,不宜不及。太过则浮,不及则沉,要得均匀为福。
土主罗火夹生,根本虽固,失之太骤。若守命,主其非疾似疾,加煞则疾。
罗乃火之余,又来生土,犹人之有嫡母、庶母。本有相妒而无情。
金喜土计夹生,根本亦固,但发迟,遇生旺则高。
水宜金生,但秀而欠实。凡金水皆秀星,不若木土火罗之盛。
论五星相克
金遇火罗克最凶,加重煞则伤残。盖飞廉阳刃为重也。金不宜为飞廉阳刃,罗火不宜为天雄地雌。
木不宜金克,若金为飞廉阳刃最凶。他煞稍轻。
水不宜土克,强遏则水不顺流,加计则水遏矣。或主气滞,女人主月水不通。
此以物理论之,诚然矣。以及人身五脏禀天之五行论之,其疾病各有所属,信不误也。
火忌水克,加孛则凶。土忌木克,加炁则重,主疾。限遇之,主病难疗,或疟疾,加煞则经年不愈。
惟有土星为害则久。
用星论 ①
天道左旋,七政右转,其相生相克,有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、朋友之情。其伏见疾迟留退,有降伏、凌犯、战斗、攻击、救援、护卫之义。
有昭然居于上者,有隐然居于下者;有攻彼而害此者,有损此而益彼者;有弱中之强,有强中之弱。
当随机探索,顾彼此、察本末、审明晦、辨强弱、搜救援、求资助,以决胜负。如土之受伤,法当助金制木以救之。所谓虚则补母,实则泄子者也。
如问科目,以科名为梯。求官职,以官星为主。论性情,以命主为本。卜寿数,以寿元为基。至如兄弟、妻妾、子息、奴仆、田宅、禄马之类,莫不各有所主,以司其权。
星辰玄妙论 ①
凡水火土木,皆能自生自旺,惟金得火而后有用,无星辅皆主不好。盖谓天地肃杀之气,收敛万物,秉权则生意斩然。上帝好生,抑之不令肃毅之气盛,所以废之。时道四星有余,独金无余以此。
凡土陷山崩,枯枝败叶,长江浩荡,烂斧绣针,爝火大明。吉凶救解,最须详说。
土星最忌落空亡,升殿入垣而落空,谓之土陷山崩,亦主退败可畏。如有恶星降夹逼迫,多有气蹙噎吃之疾。恶星降夹,多主倒限。如火会,谓之填凹补缺。金会,谓之山啸呈宝。又皆主名利发达。
木星落空,谓之柳枝落根。如金会,则斫削成材。火会,则焚折灰灭,火出木烬。水会,则漂槎泛筏,不免漂荡无物。
水星落空,谓之长江浩荡,退败无余。金会,则洪水漂荡滔天,常有不测之灾。
金星落空,谓之烂斧绣针,最宜锻炼。又得贵人星会之,则是常用之物,又主名利有成。
火星落空,乃离中之虚,谓之爝火大明,反主发达,夜生尤妙。盖火遇夜则明故也。
如前件落空者,皆是升殿入垣而有此格祸福。即旬中空是也,如丙辰生,土为福,在女度行限,甲寅旬无子丑,亦主退财。坐地受灾,能说不能行。
如戊申生人,土禄在卯,甲辰旬无寅卯,行限反主奔波劳碌,不利财谷。所以星落空者,切不可以福禄及升垣殿以为吉。
迟留伏逆论 ①
凡星辰离太阳六位及对冲,皆多迟退。在三合四位,皆多迟留。一位二位三位,多疾。大抵先迟,次留,次退。退又有迟有疾也。与太阳同宫多伏,异宫近度者亦伏。同宫行纬度者,虽近亦伏。其余远在二十二三度外多见,在二十度内多伏。
命中所喜者宜见,所忌者宜伏。喜者在前,而行迟则吉。忌者在后,而行疾则凶。经云:顺则优游,逆则退缩。留则拘系抑郁,伏则韬晦无光。
如立命午宫,太阳忌木炁同躔。木前日后,迟之为祸。日前木后,迟之为福。
留者,用星留于实地,为福久远。煞星留于实地,为祸不休。若留于虚地,祸福皆无矣。
伏者,用星伏则无力。忌星伏则不凶。
逆者,退度也。有退而升殿,退而入垣,退而逢生,退而朝君。皆为有情,又当作吉论。或退而坐煞,退而逢煞,退而入恶弱之宫。皆为无力,皆作凶论矣。
五星不能常见,见则光四表,格上下。在人应之,无不协吉。故身命主星见,则人品高明。官星见,则贵显。财星见,则殷实。福星见,则福寿康宁。田宅星见,则多良田美产。妻子星见,则妻贤子秀。文星见,断为文墨。魁星见,知发元魁。寿星令星见,必享大年。第不常见耳。
论合伏、疾迟、留退、向背、引从、先后 ②
论合伏
五星行近太阳,相合则伏。其臣居君侧,正容恭肃,包藏光美之象也。伏于太阳之前者,登殿之君用之,主大贵;伏于后者,在行驾之君为加,犹台座侍从之臣,拥伏以随驾,亦莫大之荣也。
伏于君殿,伏于垣殿,皆为荣地。量用星以断之。有用之星,伏于受制之度,无益于用。假使富贵穷隆,亦难善没。若有救援间隔,或可幸免。
凡用星近太阳为荣,或被飞星间隔,不得继于太阳之后者,于荣处有间关之叹。若仇雠攻犯所用之星者,岂特间关之叹而已。或仇雠之曜近君,得操下石之谋,有救星间隔者,反而为幸矣。
论疾迟
五星行近太阳,其步过于平行,为疾。疾者,步速之象也。肃容疾趋以奉上之象。疾于太阳之前为敬,疾于太阳之后为惧。顺疾而有用者,贵必异权,无所留滞。惟有得经失度之异。疾步于宫殿垣庙之地者荣,疾行于失度战斗之地者辱。有救者辱轻,或加助怨者祸尤甚也。
五星行远太阳,其步不及平行,曰迟。远君顺去,初无所拘。如官秉政于外,施为自如之象。迟于前者,严谨俟驾。登君殿者,恭肃上命。皆主荣也。但迟而荣者,本无速化之望,随其所遇可也。迟于后者,咨诅怯弱,不敢进趋,未易求荣进。或迟于受制之度,不惟艰进,又恐贻重辱于淹留之地矣。
论留退
五星见太阳,俟驾行而不敢动,曰留。亦有前后之异。留于前者敬以俟驾,留于后者惧而不进,荣辱不同,留宫殿垣庙者佳,留于君殿尤贵,或留于受制之度则辱矣。凡用星留则力亏,得度者庶几,失经者祸甚矣。
五星见太阳,望之而返步曰退。前为觐,后退为怯。去而复来者情厚,来而返去者意薄。退而觐君,有不求自至之荣。或退于君殿,或退于本殿本垣,皆以荣论。又有在殿垣而退者,已出而复入者则佳,方入而退则怯,用之尚可贵。或退于受制于度,不可言吉。然退于太阳之前而受制,谓去而复来,以就辱于受制之度。而退去则渐有退厄之日矣。退入受制之度,反罹陷阱之度而复陷者,主重来之祸。仇雠之星,喜退入受制之度。已受制而退脱者,如虎凶之出柙,为害愈甚矣。
论向背
生杀同垣,须分向背。凡前去为背,后来为向。杀背向生者福洪,生背向杀者祸甚。若恩杀在前而逆来者,其势实有以相向,不可言背。在后而退不相顾者,其情实有以相背,不可言向。是知生杀分子向背,而向背由于顺逆也。
假如丑宫安命,火罗木炁同土躔于亥宫。木炁在壁度,火罗在室度,土在其中,谓之背煞向生。或火罗木炁同土在寅宫,火罗在箕度,木炁在尾度,土在其中,谓之向煞背生,余仿此。
《御定五星精义》:
诸星同列,须分向背。大抵恩星则欲其向我而后至,难星则欲其背我而前行。经云:煞前主后,当膺籓辅之尊。煞后主前,必有从流之患。又须察其所行之迟疾留退,而后可以向背言之。
如水月为命主而在前,土计为难星而在后。是煞后主前矣,然水月行疾,而土计行迟。则后者不及于前,不可以凶论也。又如火为命主而在后,水为难星而在前,是煞前主后矣。适水星留退,而火星顺行,则前者反伤乎后,不可以吉论也。
论引从
日月为诸星领袖,不惟以得时得地为贵,尤以得引得从为佳。凡星在日月前为引,在日月后为从。
例以前三十度为引,后三十度为从。
引可远近,从莫退后。昼生从日,夜生从月,喜见身命官福,忌逢煞难余奴。日月分明,吉星引从,方是真贵。
如昼生而金水从阳,夜生而火罗卫月,或身命官福从阳,或日月拱夹身命官福,皆得贵近君。或有凶煞忌奴间之,虽贵不久,虽久不显,如日逢罗,月逢计,或诸煞侵犯,皆非吉论。
论先后
恩仇用难,同聚一宫。须察其所入先后,以论祸福。恩星先入则吉,煞星先入则凶。又审党援之强弱,以定祸福之轻重。展转相生为福,相克为祸。
假如丑宫土命,木火同临,木为难克,火为恩生。若木星先入,日久则土受克不能化木,以难克之力为重。如火星先入,日久则土受生,木星后入,从木化恩星之力为重。按五星有在前而后入者,在后而先入者,有先入而行度浅者,有后入而行度深者。故先后浅深,不可执一而论也。
《御定五星精义》:
凡吉凶混杂,当以先入宫者为尊。更看是何宫分,是何时令。如寅亥宫当春令,则火不胜木矣。如卯戌宫当夏令,则木不胜火矣。斟酌衰旺,又贵权衡,不可以例拘也。
恩难远近向背论 ①
凡命主与恩难同行,须分度数远近。如翼八度立命,土金同在巳宫。金张十七而土翼七,是即有难无恩。如土为命主,在虚七度,木火同在子宫,火虚六而木女九,是即有恩无难。三合对照皆然,如在七度外,吉凶皆不相涉也。
又须分前后,如难星在前,而主星在后,则主能见难而避。若难星在后,而主星在前,则主不能见难,而难却见主,将追而及之,岂不危乎。望斗经云:同宫千里,异宫尺寸。此当以向背决之。假如罗计左旋,五星右转。罗计在卯宫氏度,土在卯宫房心度。虽同一宫,而生克制化,不相干涉也。
又如五星之中,有留而不行者,有退而不进者。如水虽木星之恩,而水在氐度。或留或退。木在房心度,而不留不退,则亦相背而不相向。生克制化,亦不相干涉也。又当以迟速决之,如土星行迟,金水行速。土虽金之恩星,而金在房心,土在氐度,虽不留不退,土行安能及金。即欲生金,不可得矣。土虽水之难星,而水在房心,土在氐度,虽不留不退,土行安能及水。
即欲克水,不可得矣。此非同宫而千里者乎。假如罗计在寅宫尾十度,方向卯宫而来。五星在卯宫心尾,将向寅宫而进。此虽寅卯异宫,而相向之势特尺寸耳。如土在卯宫氏十度,金水在辰宫氏度,此虽卯辰异宫,而相及之势特尺寸耳。又如木打宝瓶,打虚不打危。金骑人马,骑尾不骑箕,是亦同宫千里也。如四正宫神,互相管摄,是亦异宫尺寸也。
照临拱夹论
星之照临拱夹,最为吃紧。假如子宫危十一度立命,火恩在张十二三度,或张八九度,虽偏也照着些。如在星柳则无涉矣。此言照也。
又如火恩在辰,顺行向子,罗恩在申,逆行向子,则相生有情。若罗在辰向巳,火在申向未,为背我而去。更罗躔辰轸,火躔申参,愈无力矣,此言拱也。
又如罗在丑,逆行向寅,火在亥,顺行向戌,亦为背去无情。此言夹也。
又如土主飞在卯宫房初度,顺行遇火在氐八九度,则为向。若遇罗在氐三四度,则为背。此言临也。
又隔宫之相照为漏关,四正之相照为弦照。度数相对,则祸福切验,如在三四度外不论。
论漏关歌 ①
推命先须觅漏关,四方三位不相攀。一如申子逢辰月,年上星辰善恶间。
星坐之处即照,六阳宫每宫星连,对照、三合、漏关,六位也。漏关者不在对照三合之内,如申子辰为三合,巳亥为四方,则午戌为漏关,常在前后二宫。
辨惑①
十二宫神,以配七精。其法创于西域,如子丑二宫皆属土星也。或分属子计丑土之类,则失其元矣。
十二宫一周天,八卦同天,周运无亏缺也。耶律以十二宫神分属八卦,而论卦气有无,可谓疏矣。
天地盘相合为伏吟,相冲为返吟。或以命限相并为伏吟,相冲为返吟。盖昧其原而云尔。
人命主星合论恩难,以分喜忌,指南译西域之法。而或概以木炁金水为吉,火罗土计孛为凶,是乃初创之误也。
八煞星即八疾厄主星是也。或另立一例以推之,不惟妄作,且将八煞主星置于何用。
起例有八煞之例,又一本云:“疾厄宫乃为恶弱之宫,八煞为吉神之宿。”既而吉神,又何以疾厄为主。故别立一例以推之。二说各有一理,姑俗之耳,俟明者鉴。
七政者,在天之纬星也。若四余本无曜,乃推步之余法耳。况西历有罗计,而无炁孛,但与暗曜之例以论祸福可也,若以为星者误矣。
星命财帛自有所主之宫神,或从三命例以我克者为财,则与西域立法之意相背矣。
洞微大限顺天左旋,小限逆天右转,又有飞限以取冲照,竹罗限以参之,论限可谓详矣。或立童限以推幼年灾福,又立斗底黄泉二限以究生死,而诸限之无用,今削之。
月者,水之精也。日者,火之精也。耶律法以金为月之恩,火为日之恩是矣。或以金水概为日月之恩,其误甚矣。
或问月德与死符同行,将为吉乎,抑为凶乎。此须论星,是恩用即当从吉,是仇难即当从凶也。
或问子年酉命,红鸾天喜得非一生照命者乎。曰:此当以星而论之,则五星行度无常,难泥以一生照命矣。
或问大化五行生克,本顺序也。而有所谓颠倒者,是岂另一乾坤耶。盖生克顺序者,即万物统体一太极也。生克颠倒者,即一物各具一太极也。所谓一身还有一乾坤,而生克为之有颠倒矣。
太阳以木炁为难,太阴以土计为难。此据午未安命主星而言,外此则太阳有以木炁为恩,太阴有以土计为恩者矣,不可概论。
昼夜衰旺四时
论昼夜、阴阳、明晦 ①
论明晦
论日月吉凶,当祥明晦。太阳出卯沉酉,昼明夜晦。太阴远日则明,合日则晦。故日月同行,月在日先,向明为福;月在日后,入晦为灾。如日为君主,夜生则日本无光,怕与月同宫。月为身主,昼生则月本无光,怕与日同宫。如日食朔,月食望,命立于日月之垣度,或日月正食之时,恩命、官禄、财福诸星从之,其星既食,晦而无光,皆不能为福也。
阴阳论
日水木土谓之阳星,行阳道,昼见为吉;月火金谓之阴星,居阴分,夜见为吉。若阳星居阴分夜见,阴星行阳道昼见,谓之反曜,俱凶。若巳水、亥木、丑土乃阳中之阴也,其居阴分,夜见不为凶。行阳道,昼见反为忌。戌火、辰金阴中之阳也,其行阳道,昼见不为凶。居阴分,夜见反为忌。
大抵以阳从阳,以阴类阴。得其用助,不相克害。造化之理,至为妙也。日月二曜,阴阳之精,五星之纲,木火土司春夏之令,属阳星,金水司秋冬之令,属阴星。太阳具木火土之质,太阴具金水之质,其生克制化,当循此以论之也。
喜忌论
火罗金月,阴星也。不宜昼见,夜生皎洁。木炁水孛土计日,阳星也。不宜夜见,昼生光明。昼生从日,喜居阳宫。夜生从月,利躔阴地。设若反背,未免灾迍。更以人命恩用仇难论之,祸福轻重又不同矣。如昼忌火星,夜忌土,若火为官星,夜生官高,昼生不显。土为难星,夜生灾重,昼生灾轻。
太阳为君为父,夜生值土计近此,非惟父母有伤,自己目疾难免;太阴为身为母,夜生与土计同行,不独自身带疾,母宫亦见灾伤。若身命二主,背太阳于父有恨,背太阴于母有亏。命主向阳,获父恩育。月明近命,得母慈爱。日月虽向命,而有凶煞犯之,未免离间。或昼生寒月,或夜生孤阳,父母虽善,终有相失,与反背者同也。
论昼夜
五星之用,不但衰旺要分,而光芒更不可不辨。如昼生人,太阳木土水有光。夜生人,太阴火金有光。盖星辰有光,虽无力而有势,况得旺气乎。星辰无光,虽有力而失势,况复衰弱乎。既看其衰旺,复观其昼夜。则取星辰之得用不得用,配以人事之吉凶休咎。可以条分缕晰,辨之无误矣。
旺相四时 ①
旺相例
| 季节 | 旺 | 相 | 休 | 囚 | 死 |
| 春 | 木 | 火 | 水 | 金 | 土 |
| 夏 | 火 | 土 | 木 | 水 | 金 |
| 秋 | 金 | 水 | 土 | 火 | 木 |
| 冬 | 水 | 木 | 金 | 土 | 火 |
五行发用,木生在亥,火土生于寅,金生在巳,水生在申。
生长生、败沐浴、冠冠带、禄临官、旺帝旺、衰、病、死、墓、绝、胎、养此十二位五行发用之一周也,各以所生顺行逐宫求之。
五行之道,有气有质,还相本而迭相竭者也。故当时者旺,我生者相,生我者休,克我者囚,我克者死。万物非时不生,观星非时不验。星盘之中,四时之星不一,因其时令,察其盛衰。则福之厚薄,祸之浅深,自有称量于其间矣。
论四时
五行生克,虽有一定之喜忌。而阴阳相配,生克相济,全以四时为重。如春木逢金,秋金逢火,皆以克我之星为用。倘四时不分,则寒暑温凉,辨之不真,而用神不清,吉凶混断。所谓失之豪厘,谬以千里也。如春日虽暖,而初春之气,尚带微寒。夏日虽炎,而至后之火,渐觉衰退。秋令虽凉,而初秋犹有余暑。冬令虽冷,而初冬尚未祁寒。此中节候,当为细酌准定,然后可取用神。用神不差,命之休咎,自无不中矣。
论寿令
五行之理,我生者为泄气,然他星有喜泄或不喜泄之时。如木旺生火则气舒,金旺生水则体秀。惟寿令之星,不宜泄气。或旺而逢泄,或泄而有助则不妨。如衰弱而又泄气,虽有生助,非享大年之人也。如甲子年正月生人,甲子纳音属金,金为年寿星;正月属木,木为寿令星。倘金水同宫,木火同度,又居受克之地,则不吉也。倘年寿星与令寿星自相克制,则不妨。然本身多寿,终不免疾病躔绵耳。
论生旺
五星生旺,虽以时令为主。然从年上纳音,数至某宫长生,某宫帝旺,则亦为生旺之用。如甲子纳音属金,金生于巳,旺于酉,则巳酉为生旺之宫。若身命二宫值此,为命居生旺,亦以吉论。若财官等宫值此,亦以吉论。倘值败绝之地,虽星盘格局贵重,亦有不足之处。若格局既高,身命又逢生旺,则为全吉之命也。
《华天五星》:
辰戌丑未为四墓,如金墓在丑,不分庚辛俱墓。例以命主起长生,如巳午火,火星居寅,为命逢长生,主吉。若以纳音起长生,如丙子生人,水为纳音,长生申。火星居申,受克凶矣,是不可以纳音论也。
时令论
星曜错列,要辨生克制化之机;时令迭更,须明旺相休囚之候。以令为旺,令生为相,生令者休,克令者囚,令克则死。
以旺相生,相非泄也。相受旺生,旺非食也。旺不假生,休生过矣,休来生旺,为旺食也。
死不受生,相难生也。相往生死,相徒泄也。死以无生,何生囚也。因为母死,无所依也。囚气既废,难生休也。休会母囚,子母依也。
旺不忌克,囚难克也。囚往克旺,适自毙也。死不克休,休何忌也。相被休克,休克疲也。相来克囚,囚受克也。死被旺克,受克死也。以旺克死,何假力也。能制能化,从旺相也。无制无化,自囚死也。
故以得时为贵,比和为美。得时休论陷弱,失令莫问高强。恩用为福,乘旺则厚,居死则薄。仇难为祸,乘旺则大,居死则轻。细察气候消息,更详宫分虚实,则能究制化之妙用,以别祸福之轻重矣。
凡令星不畏克。如命元得令而值煞星,则煞星不敢克令。反用煞为权,主为人权豪。但妻子未免有伤害,而福不全耳。若四余得令,其灾福之力,减于五纬之半也。 ①
四时赋 ②
切以三冬之木遇水而寒,九夏之土逢火而燥。
冬水不能始生木之功。夏火太旺,生土反燥。
秋金埋土而反晦,冬水泥土而致浊。
秋金土重反晦。冬水冰结,土混不清。
无根之木遇恶水,而飘泛东西。受制之土见猛水,而崩溃四出。
木躔金度或与金同,夏月水势盛,反被漂流。春夏生物之土乃为受制,遇水反崩溃。
春金见月,淡薄无成;冬月遇金,饥寒刺骨。
寒月不宜傍金星,金未成不能助月。
火逢月朗而无权,金得火明而焕发。
① “五纬之半”,指得令的五星与得令余星力量不同,余星得令,仅有五星得令力量的一半。
望夜火月争光,秋金见火为奇。
寒月最宜近阳,夏火不妨见月。
月借日光,固喜近阳,冬月尤吉。夏火本炎,遇太阴以解酷热,火得令能助月。
未垣坐命,太阳行限,则柔而能刚。星度为元,太阴司用,则懦而无力。
未乃阴宫,行限遇太阳,则阴从阳,以刚济柔也,昴日度。星乃阳度,行限遇太阴,则阳从阴受制于阴,故懦。
盛夏之火,何须木炁生扶。六月之水,最怕火日枯涸。
木至六月则绝而不旺,见火反干。六月水主辅阳,反为不美。
夏金遇日销铄无聊,秋木逢阳凋零何补。
夏金与日同躔必镕。
戌垣之火,取用与卯垣不同。酉宫之金,行限与辰宫有异。
戌火势微,不论四时,最怕水孛。卯火势盛,惟冬怕水孛。初生之火,宜木炁生扶。土中之金,不大畏火罗。
冬水喜于南奔,戌火忌于发露。 ①
戌火居娄宿则吉,微弱宜藏。
冬春之木见日,则谓向阳;冰冻之土会火,始能发用。
月圆火焰,奈争斗而无成;水冻金寒,纵相生而不发。
寒土何生金之有,秋水非滋木之时。
所谓土寒者,不生之故。秋木凋零,不能足水之滋。
辰酉坐命,土犯月而尤佳。卯戌为垣,孛抱蟾而反害。
金命喜土为母,火命怕孛为难。
残晦之月,见火增辉。刚燥之土,遇水滋润。
初八以前,二十以后,三方对照得火相助。夏土干燥,爱水滋润。
诸星皆退,主星独顺,乃中流砥柱之人;群曜都衰,一星有用,则独步轩昂之士。 ②
土在子,木在午,似有冲而无害。命居申,土居亥,行此限以何妨。
申命不忌土计,在亥则土受制。
娄乃金石之火,触日方发。箕乃蒙泉之水,见金不清。
娄金安命,相从太阳。箕得木荫之乃清,若金伐木,不得荫庇,沙泥所以不清。
惟参轸议论不殊,与亢星取用归一。 ①
丑宫坐命,不可以木为刑囚。星柳为垣,亦不可以木为难。 ②
木受制不为害。木若失时不为恶。
岂不有水中之火,火中之金,金垣之木,木垣之土。
巳翼火,戌娄金,辰角木,寅艮土。
冬水为命,太阳行限,财不足而福有余。
水滋其暖。
春土作主,火星发用,彼无力而我何藉。 ③
春土本不旺,而火恩躔泄,则母无力而我何藉。
论星先要论时,论杀无过论理。
火本畏水,巳宫翼火为登殿;金本畏火,戌宫娄度亦归经。
木本怕金,辰宫角宿为登殿;土本怕木,寅宫艮土反长生。
造化贵在择用,术士妙在变通。若太拘泥,过犹不及。此论发先圣之秘奥,而后学必宝敬之。切勿乱传真金,爱护与吾,学问通玄,敬依天理,而谨慎言之也。
关联术语(定义见 30-辞典层/星曜总论):七政、四余、太阳、太阴、木星、火星、土星、金星、水星、旺(旺度)、入垣、升殿、行度(周天行度之数)、留逆(迟留伏逆)